族宗章程

湛若水(甘泉)研究会章程

时间:2011/11/25 22:15:34  作者:中华湛氏联谊交流信息源  来源:湛甘泉研究会  查看:733  评论:1
内容摘要: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湛若水(甘泉)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Zhan Ruoshui(GanQuan)Research Group,缩写为ZRS(GQ)R.G,互联网址www.zhanganquan.cn&n...

(第四稿:二00六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湛若水(甘泉)研究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Zhan Ruoshui(GanQuan)Research Group,缩写为ZRS(GQ)R.G,互联网址www.zhanganquan.cn
    明代大儒湛若水(1466年—1560年)广州增城新塘人,是我国历史上著名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其学术思想是中华民族浩瀚的文化遗产宝库大海中的一颗明珠。历来,我国及其他国家的学者对其及其学术思想多有研究。一九九二年,“纪念湛若水先生诞生525周年暨学术思想研讨会”盛会,就在若水先生的故乡增城新塘召开。会后由花城出版社出版“湛甘泉研究文集”。盛世修大典,广州市现在编纂的《广州大典》,其中湛若水先生及其学术思想著作、诗文、书法占有重要的位置和篇章。湛若水先生同时是位于广州《五仙观》内的南粤先贤馆首批入馆的先贤。
    第二条  历史已跨进二十一世纪。中国国泰民安,经济蒸蒸日上。构建和谐详和的社会,经济是基础,文化是灵魂。湛若水先贤是故乡广州增城人。继往开来学习、研究、传承现代转换的先贤学术思想、儒家学说,充实故乡文化底蕴,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思想素质、生活素质,融入岭南文化的现代转换研究工作有其十分积极的意义。
第二章  总则和任务
    第三条  本会是群众性的民间组织,在人民政府的支持下开展活动。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会接受社团登记机关         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组织和联络全国各地、世界各地的对湛若水先生哲学思想、教育思想及其年谱、大事记、诗文、书法、轶闻等有所研究和探讨及学习的爱好者,进行文化交流和学术交流。广纳百川。
    通过活动,弘扬儒家思想精髓、促进故乡文化事业繁荣,参与岭南文化的现代转换研究,构建富裕、公平、活力、安康的和谐社会。
    通过活动,继续挖掘和保护故乡人文景观、文物古迹。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为加快发展故乡“文化  古迹”的旅游项目进言献策。各级政府已经公布与湛若水有关的文物有:一、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湛若水墓;二、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怀德祠;三、增城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湛子洞摩崖;四、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记保护文物单位湛治中墓、湛果成墓、湛横云墓;五、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正在申请中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新线索10个。
    通过活动,奖励会员及其子弟学有所成者。如考取省重点大学、国家重点大学的子女;如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某学科取得重大成果者;对湛若水有所研究,需出版书刊者等。由本人提出申请或他人推荐,审核后给予物质奖励和款项支持。
    通过活动,缅怀祭祀湛若水先贤,学习其尊师(陈白沙)而能独立思考的学风,承传和发展“白沙之学”;学习其兼容并蓄,既当上卿,又在学术研究上有所开拓,有所创新;学习其诲人不倦,一生致力办学,建立书院数十,弟子不下4000余人;学习其多才多艺,既钻研哲学又擅长诗文;学习其追求“随处体认天理”、视名利富贵如浮云、讲究自强、热爱大自然的个人魅力和艺德。感受其哲学、文化思想和社会实践的熏陶。
    通过活动,配合和协助政府举办有关湛若水研究活动及相关活动。
    第五条  出版本会刊物(申请准印证号)。
    第六条  本会住所设在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群星村下村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怀德祠。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承认本会章程,愿意为本会出钱出力的事业、企业、社团组织和个人。
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
    第八条  在本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九条  有在会议中对本会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十条  对会员优先提供有关湛若水研讨学习、介绍、讲座及其他方面知识和资料。
第五章  会员的义务
    第十一条  遵守本会章程,参加本会或以本会名义举行的活动。
    第十二条  服从本会有关活动的安排和指引,按会议决议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  按规定缴纳会费(或出力)。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如不能参加活动,应先请假)。
 
第六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进行工作。由会员大会产生理事会,理事会是本会执行机构。由理事会产生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等。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本会的日常工作。凡大型活动应召开理事会会议,超过半数同意后,达成会议决议,由秘书处具体执行。
    第十五条  全体理事会大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一次(事业、企业、社团组织委派代表参加)。
第七章  理事会职能
    第十六条  理事会有权根据需要聘请本会名誉会长、顾问。本协会机构人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章  经费
    第十七条  会员缴纳的会费
    第十八条  社会各界团体人士的赞助费
    第十九条  本会举办活动收取的活动费
    第二十条  经费支出。每宗支出,应有经手人、证明人、批准人签名。大宗支出由会长会议确定,经费收支由秘书处设立的总务建帐本记录。
以上经费收支情况属较大型活动的,应及时公布。每年度公布一次本会收支情况。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章程的修改、补充由理事会提出并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    年   月   日第一届全体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会理事会设在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群星村下村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怀德祠,秘书处在同地点合署办公。
 
撰稿人:湛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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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六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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