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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 2015

时间:2015/1/30 22:38:53  作者: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  来源: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  查看:492  评论:4
内容摘要: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 2015

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_2015 

目  录

一、广东省岭南心学研究会章程 2
二、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计划 8
三、首届“甘泉文化节”活动总结 11
四、会长(扩大)会议纪要 17
五、短讯 19

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_2015











一、广东省岭南心学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为“广东省岭南心学研究会”(英文译名为Society  of  Guangdong  Mind  Philosophy,缩写为 SGMP)。
  第二条 本会为部分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对岭南心学传统文化感兴趣的企业、事业单位爱好者自愿组织的全省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对岭南心学进行学术研究,保护和传承岭南心学文化,扬弃岭南心学传统,建设现代广东文化为宗旨,倡导和实行团结、民主、务实、创新的会风。
  第四条 本会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广东省民政厅。本会接受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注册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71号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二号楼404房。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从事岭南心学的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主要研究陈白沙、湛甘泉等人创立的江门学派,并上溯岭南心学之源的惠能禅宗,下逮岭南心学后学和深受其影响的朱次琦、康有为、孙中山等人的哲学思想,以及与岭南心学有关的其他心学和哲学流派、人物的思想研究,举办相应的学术报告、考察和研讨会,出版专著、资料和论文集,编印会刊等宣传品。
    (二)组织岭南文化、国学的教学、培训和辅导。以岭南心学为主要内容,开展中国传统文化的大众化服务,包括从儿童蒙学到成人继续教育,从个人的修身养性、家庭和学校的道德教育到企业的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三)开展与文化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主要是根据政府和企业的需要,开展与岭南传统文化相关的决策咨询、宣传策划,参与各种相关文教活动,提供各种文教服务。
(四)评选优秀和表彰为岭南心学的传承而贡献的会员、单位与个人,开展为实现本会宗旨所必要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一定的哲学社会科学论著、论文成果或基础;或对研究会有一定贡献。
(三)对岭南心学有兴趣。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科研、评奖、审读、联谊等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会员如果逾期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
退会。要求重新入会者,需补交欠缴会费。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表决通
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
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四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
理事会或会长办公会表决通过,报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为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团体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
   (七)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的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与本会年会同时举行。
   第二十一条 本会设立会长、副会长会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 会长、副会长会议须有2/3以上相应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决议须经到会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会长、副会长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会设置秘书处,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由常务副会长兼任,会长聘任;副秘书长若干人,由秘书长提名,会长聘任。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本会具体办公地点设在会长或秘书长所在单位。
第二十五条 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本学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学会工作的能力;
(三)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威望;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为四年。会长任期最长不
得超过两届。副会长、秘书长和理事不得连续超过两次不经请假或连续超过三次请假缺席必须参加的本会活动,否则会长有权终止其本会职务。
第二十七条 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同级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会长、副会长会议);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会长、副会长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提名各办事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提交理事会或会长、副会长会议讨论决定;
   (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交会长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员交纳的会费;
(二)争取政府财政拨款;
(三)利息;
(四)企业、社会和个人捐赠;
(五)本会举办各项事业的收入;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会员会费每人每年100元
(专家学者可自愿交纳)。担任研究会职务的人员,除专家学者可免交会费外,企业家和其他人员交纳会费的具体标准为:副会长每人每年2万元;副秘书长每人每年5千元;常务理事每人每年3千元;理事每人每年1千元。
    第三十二条 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
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
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
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
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会长、副会长会议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广东省社会科学联合会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2014年3月23日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二、2014年工作总结与2015年工作计划
(一)2014年工作总结
岭南心学研究会成立于2014年3月。围绕着近一年来的工作,分五个方面总结如下:
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_2015
              成立大会现场
1、成立大会影响甚大
广东省岭南心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湛若水全集》编校新闻发布会,于3月23日上午在广东省社科院隆重举行。出席大会的有省社科联、省社科院和省民政厅社团管理除的领导、嘉宾和会员共150余人。会议通过了本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人选,选举产生了以黄明同教授为会长的第一届领导班子。成立大会已由京、广、港10多家主流媒体报道。
2、组织建设保障运行
5月3日上午在省社科院召开了企业家副会长会议,听取了企业家们对研究会工作的需求和建议。于2014年5月25日上午在省社科院召开了各平台负责人工作会议。会议研究决定组建六个平台,分别是:①文献整理与研究中心;②思想学说研究中心;③应用开发研究中心;④艺术研究中心;⑤国际交流中心;⑥读书会。会议研讨了各平台的任务和初步的年度计划,每个平台分别确定了负责人。会议还决定了《广东省岭南心学研究会工作制度》〔试行〕,包括议事、财务管理、印鉴管理、活动经费管理和奖惩(励)等五个方面。近一年的实践证明,研究会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家学者们虽然来自全省各高校和有关单位,大部分都是在职工作的中青年骨干,但都能够关心和积极参与学会工作。尤其是领导班子团结协作,群策群力,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凝聚成一个务实高效的团队。企业家会员交纳的会费,维持研究会的基本日常运作。
3、原著点校进展顺利
《湛若水全集》的编辑工作。参加《全集》点校的课题负责人和主要骨干,均为研究会成员。全集共356万字的稿件,2014年已完成了348万字的初校、162万字的审稿、76万字的统稿。
4、心学研究开局良好
(1)学术沙龙。5月18日,在省社科院三楼报告厅举办了“地域文化研究的视角和方法论——岭南文化与岭海文化”学术沙龙。来自广东省社科院、华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广州大学、广东省文化学会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约20多人参加。中国社会科学网等作了报道;
(2)学术研讨会。11月,举办了主题为“湛若水与当代社会“的学术研讨会,来自广东、浙江、上海、香港、澳门等地的五十余名学者与会,围绕“湛若水思想及其当代价值”展开了活泼而深入的探讨,与会人员大多数为来自广东全省各市各高校的学者会员,以及在增城的湛氏后人和会员;
(3)出版专著。应广东人民出版社岭南文库约稿,黄明同会长完成了题为“岭南心学研究”的专著(20万字);
(4)申报课题。常务副会长程潮教授、宁新昌教授各获一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黄明同会长联合戢斗勇、黄时华、张冰三位老师以“白沙心学与当代社会”为题目,申报了广东省社科规划课题,并已立项。
5、社会应用初现成效
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_2015广东岭南心学研究会简讯第一期_2015
 

清远赤岗村考察

在心学的现代转化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取得了初步的进展和成效。
(1)举办了五次心学讲座,其中黄明同会长讲了四次,邀请浙江省社科院王阳明研究专家钱明研究员讲了一次,社会反响良好;
(2)举办了首届“甘泉文化节”,广州市委常委、增城市委欧阳卫民书记出席开幕式并讲话。组织了“岭南心学书画展”、“甘泉文化传承”文艺晚会等十项活动,省内外媒体进行了大量报道。文化节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肯定和群众的普遍赞赏;
(3)“生态文化新农村”建设。岭南心学研究会与清远赤岗村签订了协议,拟在赤岗村建设一个原生态文化度假村,以岭南心学“鸢飞鱼跃”的理念,提供一个在大自然中净化心灵的场所;
(4)成立研究教育培训基地。11月30日,本会创办了心学研究教育培训基地,并在增城朱村广东绿能电气公司挂牌;
(5)积极与其他机构的合作,如与广州洞竹悟公司合作,进行其他心学项目开发。
2014年工作中的不足,主要在于各平台虽已设置和分工,但实际运作不平衡,一些项目还处于议论阶段,难以克服实施的困难。工作班子也有不完全到位的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整和优化。

(二)2015年工作计划

标签:广东 岭南 研究 研究会 简讯 

出处:湛氏家族古今志网址:http://zhanganquan.com   http://www.zhanganquan.com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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