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分会机构改革的决定
斟灌(2018)湛组字第01号
湛族同宗联谊会各分会:
经研究决定,湛族同宗联谊会各分会实行机构改革,各分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四年为一届,届满须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必须由当地湛氏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湛族同宗联谊会备案,分会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及秘书长须经湛族同宗联谊会批准并任命。
各分会须制定工作计划,定出近期及长远目标,切实抓好族务工作,在2018年,做好所辖村寨的人口资料采集与上报工作,并力争为当地族人做一至二件实事。
上决定,望贯彻执行。
湛族同宗联谊会组织部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