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南方都市报:北大法学教授湛中乐透露,国家赔偿标准拟提高

时间:2008/4/24 11:48:11  作者:佚名  来源:南方都市报2008年4月23日 AA11  查看:247  评论:4
内容摘要:‘同命不同价’可能存在于一些民事案件中,但国家赔偿法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标准都是一样的。”   ———湛中乐    本报讯  昨天,北京大学法学教授...

  ‘同命不同价’可能存在于一些民事案件中,但国家赔偿法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标准都是一样的。”   ———湛中乐
 
 

  本报讯  昨天,北京大学法学教授湛中乐透露,按计划,今年10月份国家赔偿法将进行修改,精神损害赔偿有望纳入,赔偿的标准将有所提高。


  湛中乐同时担任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昨天他还介绍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人权保障。他表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于1989年建立后,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受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审查标准、人民的法制观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行政诉讼在人权保障方面还存在着不少缺陷。


  在谈到国家赔偿法时,湛中乐说,这个法律是14年前制定的,国家今年已经纳入了立法规划,按计划,今年就会修改出台,赔偿数额、标准、范围会有变化,数额会提高,标准会提升,范围会扩大。他透露,去年夏天立法部门组织专家开过一个会,对国家赔偿的范围、标准、程序做了很多的讨论。修改后,国家赔偿范围将扩大到不仅仅是更多的公权行为,实际上可能还包括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物质赔偿的内容将包括直接赔偿和间接的可得利益赔偿,还将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等新内容。赔偿标准也会有一个大的提高,程序方面也应该更加简易、便民。


  针对有些地方出现“同命不同价”的问题,他解释,这些情况可能存在于一些民事案件中,比如在交通事故中的赔偿,出现了不一致,目前正在逐步消除城乡差别,统一到同一个标准上。但国家赔偿法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标准都是一样的。
 

 


出处:湛氏家族古今志网址:http://zhanganquan.com   http://www.zhanganquan.com 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和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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