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寿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将心比心化解矛盾
“对于逆反激动的,采取冷却法;对于疑惑悲观的,运用感化法;对于抗拒对立的,要用震慑法……”
这是湛秀英在13年的司法实践中,摸索创造出来的民事调解的一套方法,效果奇特——去年她共办案108件,只有2件是判决结案。她将这套方法称之为“以心攻心五法”。“不是以毒攻毒,而是将心比心。”她解释。
湛秀英说,由于当事人目前法律知识的欠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证据,更没有举证责任的概念,因此有些时候占着道理却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如果单纯讲法律效果,作出判决的话,会案结而事不了,矛盾并未化解。
于是,调解便显得更为合适。“我个人认为,在目前的状况下,调解更能体现司法的公正。”正是出于对公正的切身体会,湛秀英与调解结下了不解之缘。
去年初,长寿区一家龙头企业,因巴南区一家混凝土公司欠下货款100余万元,无力偿还,使得自己资金周转不灵,陷入困顿,于是将对方告到法院。湛秀英接手该案后,先跑到混凝土公司找老板,未果,为了保障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将混凝土公司的机械设备查封,准备以器械抵债。
但是,水泥厂要了那些设备也没有任何用,最后还得贱价处理,同时,如果混凝土公司的设备都被抵债了,别说还债了,企业本身也会倒闭。
“判决其实就这么简单,但效果不好,搞不好两个企业都会因此而破产。”湛秀英知道后果的严重性,于是全心全意来进行调解,经过努力,双方同意了她的调解方案,混凝土公司每月支付欠款20万元。最后,混凝土公司在半年内将欠款还清,“两个企业都起死回生,发展良好。”
在她的激发之下,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时首先考虑调解,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去年3月,她获得“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重庆晚报 记者 张勇 实习生 吴聪聪 2007年8月13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