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

如何保护湛氏10世湛横云夫妇墓不被搬迁

时间:2017/9/13 14:51:33  作者:湛氏家族古今志  来源:湛氏家族古今志  查看:4237  评论:3
内容摘要:湛氏10世湛横云夫妇墓要求原址保护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横云夫妇合葬墓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横云夫妇合葬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东联自然村广深铁路西北侧丰岗嘴(土名)的小土岗东面,明万历甲辰年(1604)入葬,2008年12月被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氏宗亲经实地考察,湛横云夫妇合葬墓...
湛氏10世湛横云夫妇墓
如何保护湛氏10世湛横云夫妇墓不被搬迁

恳请原址保护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湛横云夫妇合葬墓

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横云夫妇合葬墓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瑶田村东联自然村广深铁路西北侧丰岗嘴(土名)的小土岗东面,明万历甲辰年(1604)入葬,2008年12月被公布为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湛氏宗亲经实地考察,湛横云夫妇合葬墓的北面护坡离广园快速路围栏还有约14米的距离,完全可以技术处理避开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横云夫妇合葬墓,或者可以广园快速北移,或者底下隧道,再或者把此文物平移。文物的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新塘湛氏宗亲强烈恳请原址原貌保护广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湛横云夫妇合葬墓。

请公示广汕高铁在此处有多少轨道,标高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并将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本条规定的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希望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慎重处理此文物。

                                   新塘湛氏宗亲会 

2017年9月  

联系人:湛伟健13928969081  @qq.com

湛浩培136022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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