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文 化 局 穗文物[2005]327号
关于公布我市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在我市第四次文物普查过程中发现的第一批143处文物单位予以登记保护(名单附后)并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广州市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批登记保护文物单位名单
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渝公网安备 500112025004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