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文物[2005]455号 关于对增城市新塘镇陈氏夫人墓及其周边明代墓葬进行原址保护问题的函
时间:2006-1-6 1:4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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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化局
穗文物[2005]455号
关于对增城市新塘镇陈氏夫人墓及其周边明代墓葬
进行原址保护问题的函
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管委会:
为做好对新塘镇塘美村东埔社厅山陈氏夫人墓及其周边明墓的保护工作,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之间的关系,12月9日,我局再次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实地调查和察看,在听取了贵单位对有关情况的介绍后,就湛若水母亲陈氏夫人墓及其周边三座明墓的保护问题举行了专家论证会。跟据专家意见并研究,我局认为应对上述墓葬进行原址原状保护,具体意见如下:
一、陈氏夫人墓(据考证为湛若水母亲之墓)和新发现的3座明代墓葬组成了明代湛氏家族墓地,墓主与明代大儒湛若水关系密切,其中两座保存完好的墓葬为典型的明代墓葬,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对其进行迁移重建将造成历史文化信息的丧失,降低原有的文物价值。
二、目前、该墓地所在地块的广州东部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具体建设规划方案尚未确定,建设单位应将这一重要文物的原址保护问题纳入规划方案,做到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该区域的经济建设。
三、请建设单位在对该文物具体的保护方案确定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对其造成进一步的破坏。
专此函达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省文物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支队,增城市政府,
增城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