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

广州市文化局关于湛若水母亲墓有关总是来信的复函

时间:2011/11/25 19:48:22  作者:未知  来源:湛甘泉研究会  查看:186  评论:0
内容摘要:  穗文信访[2005] 57号                    ...
  穗文信访[2005] 57号                                                广州市文化局
关于湛若水母亲墓有关总是来信的复函
湛氏后人:
    市信访局转来关于湛若水母亲墓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该墓位于增城市新塘镇塘美村东埔社厅山,是在我市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中发现的文物新线索。该墓规模较大,墓主身份较高,虽曾被盗,但墓葬形制基本完整,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今年9月,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管委会在建设广州东部汽车产业基地的过程中,拟对该范围内的陈氏夫人墓进行迁移。我局考虑到该墓已经遭到严重破坏,为配合该项目的建设,原则同意对该墓进行迁移的请求。并要求建设单位根据文物保护的要求,制定出迁移和复原建设的具体方案,在报经我局审核批准后实施。随后,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管委会根据我局的要求编制出具体的迁移和复建方案。我局在批复中原则同意建设单位所报迁移方案,同时建议其按有关民政的规定,对墓主后人做好工作。
    三、11月23日,我局接到群众关于发现明代古墓的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查看,发现在陈氏夫人墓附近还有两座保存完好的明代墓葬和一座遭到破坏的明代墓葬,并确定为明代湛氏家族墓地,而且其中两座保存完好的明代墓葬仍保留有典型的明代墓葬特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我局立即向增城市新塘工业加工区管委会发送了《关于停止对陈氏夫人墓及其周边明代墓葬范围内施工的通知》,要求该单位在正式保护方案确定之前,停止对该墓地范围内的建设施工,并保护好文物现场。
    四、12月9日,我局组织有关文物专家再次到现场查看,在听取了建设单位对有关情况的介绍后,就该墓地的保护问题举行了专家轮转会。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我局已致函建设单位,要求对该墓地进行原址原状保护,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工作,以免其遭受进一步的破坏。
此复。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抄送: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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