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局 穗文信访[2005]55号
关于暂缓湛若水母亲陵墓推土工程的复函
湛氏后人:
报来:“关于请即暂缓湛若水母亲陵墓推土工程”的来信收悉。对你反映的情况我局非常重视,10月31日下午,我局文物处和你们就这一问题交换了意见。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我局《关于新塘镇塘美村陈氏夫人墓迁移问题的批复》(穗文物[2005]339号)的要求,开展湛若水母亲陵墓迁移工作。
二、增城市文化局按照文物保护的要求和我局的批复意见,做好监督和指导工作。
三、在迁移过程中,建议建设方多尊重湛氏后人的意见。
四、承担迁移的单位,必须做好所有资料的收集工作。
此复。
广州市文化局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抄送:增城市文化局。